宝鸡法院悬赏公告

民生   2024-12-0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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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了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加强信用机制建设,促进诚信县域发展,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闫雪茹,女,生于1985年3月29日,公民身份号码:610327198503292321,汉族,陕西省陇县人,住陕西省陇县城关镇营沟村1组57号。

执行案号及依据:

(2023)陕0327执470号

(2023)陕0327民初549号

执行标的:201084.74元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事项:向本院举报本院尚未掌握的上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本院将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

本院承诺: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悬赏期间,如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的,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

0917—4604964、0917-4505821(钟法官)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地址: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源 / 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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