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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以赛促学、以评促改、学练结合、学以致用” 为主题,提倡律师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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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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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资格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善略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五家律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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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要求
1.参评者报送参评作品每人仅限1篇,需为本人亲自办理的案件,且参评作品不得对他人作品构成侵权。凡剽窃、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名次,因参评作品侵权产生的其他后果,由参评律师自行负责。
2.参评作品,应当注明参评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两人以上合办案件的,以主办律师的名义参评。
3.涉及案件当事人隐私的,由参评律师自行做出相应的模糊处理,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敏感案件或涉及商业秘密案件不予参评,否则,后果由参评律师负责。
4.所有参评作品应在报名表中填写约400字的案情摘要,内含案由/罪名、争议或辩护焦点、案件的判决结果。
5.代理词、辩护词格式正确,观点明确,依据充分,法言法语,简明扼要,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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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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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程序
1.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此次评选采取五家分所互评的方式。初评评审小组由五家律所专业化部门主任组成,路演终评评审小组由各律所相关合伙人主任组成,各律所行政人员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2.初评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由初评评审小组进行仔细审阅,参评文书,经充分讨论,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和送交文书的实际情况,评出入围作品。
3.终评时间:2024年11月28日,在京师海口律所东区会议厅举办终评评选大会。由参赛者进行现场演示讲解,限时每人五分钟,终评评审小组审阅文书,集体论证后进行现场评分,现场颁奖。
4.参评辩护词、代理词的作者,不得担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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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1.第三届 “优秀代理词、辩护词”评选活动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具体按参赛人数比例进行调整);
2.所有参赛作品将制作成作品集白皮书,进行成果公布展示(纸质版在律所文化墙展示,电子版全媒体渠道进行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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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方式
1.报名参评的律师,当填写《2024年“优秀代理词、辩护词”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 。
2.参评作品统一提交电子版(注:需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所有提交的材料以微信形式发送至所内风控部 。文件名称注明“XX+优秀代理词、辩护词参评材料”。
3.参评作品提交日期为XX律所-2024 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所有。
编辑 | 孙澳笛
审核 | 杜 荣
终审 | 林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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