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北京深圳先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之后,昨日(11月22日)上午,广州也宣布取消这一区分。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明确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在此前的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首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公告特别指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如今,在北上深均取消豪宅税之后,广州也终于官宣。
据了解,广州市自2005年6月1日开始区分普通住宅和豪宅,提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含1.2倍)的住房,才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此条件以外的住宅划分为非普通住宅。
根据广州此前的规定,在二手豪宅(多以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计,且套内面积大于120平方米)交易中,若房子证满2年、不提供发票,业主需缴纳全额5.3%的增值税;若证满2年、提供发票,则按差额的5.3%征收增值税。
或为顾及重额豪宅税,过往多年,广州相对少见建面144至150平方米之间的户型,普通住宅普遍户型顶格设在142平方米以下,而豪宅则多从160平方米起跳。如今豪宅税取消,也意味着未来广州的大户型设计或将从此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