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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粮食集团下属公司竟然把临近过期的大米涂改生产日期,重新包装后卖给希望小学?
这一令人震惊的事件迅速引爆舆论,不仅暴露了国企经营中的严重问题,更是对我国食品安全体系敲响了警钟。
让我们深入剖析这起事件,看看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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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重庆粮食集团的一个惊人操作说起。
他们居然把2万多公斤即将过期的大米,经过一番"包装",堂而皇之地卖给了希望小学的孩子们。
这哪里是在给孩子们希望,分明是在拿孩子们的健康开玩笑!当事情败露后,重庆粮食集团竟然还振振有词,说这不是什么过期大米,而是"动态轮换米"。
"动态轮换米"?这是什么新鲜玩意儿?
原来,所谓的"动态轮换米"不过是他们给过期大米贴的一个好听的标签罢了。
这些大米要么已经滋生细菌、霉菌,只能用来做饲料或酿酒;要么虽然没有霉变,但营养已经流失殆尽,只能作为应急储备。这样的大米,你们居然忍心卖给天真无邪的孩子们?还美其名曰"动态轮换"?
这不是在糟蹋粮食,是在糟蹋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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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笑的是,他们还煞有介事地换新包装、打码、改生产日期,把这些"动态轮换米"包装成新鲜大米。
这种行为,不就是赤裸裸的欺骗吗?难道国企招聘都要文学博士,就是为了玩弄这种文字游戏?连孔圣人看了都要叹为观止吧!
那么,堂堂的国企为何要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呢?
原来,这背后隐藏着一个惊人的真相。重庆国资委官网曾披露,重庆粮食集团在"十二五"期间大量举债,盲目投资海外项目,结果血本无归,亏损超过50亿元。
他们在巴西投资的300多万亩土地项目更是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57亿打了水漂,最后只收回3个多亿。
这种离谱的投资失败,难道就是他们铤而走险、欺骗消费者的理由吗?难道国企亏损了,就可以拿老百姓的健康开玩笑吗?这种"地外损失地内补"的做法,简直是在挑战公众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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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愤怒的是,这起事件涉嫌触犯多项法律。
按照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大米中检出黄曲霉毒素,情况就更严重了。即便按照较轻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算,涉案金额也达到了50万元以上,应该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实际处罚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重庆市监局仅仅对公司罚款690万,对相关责任人处以降级调岗的处罚。
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理方式,与案件的严重性完全不成正比。
难道国企就能享受法外开恩?这样的处罚力度,如何能让其他企业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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