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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听取州(市)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暨抓清廉云南建设情况汇报,研究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
有关州(市)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现场述责述廉,其他州(市)党委书记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作书面述责述廉。大家结合抓党纪学习教育、清廉云南建设等情况,认真总结成果成效,实事求是剖析问题不足,提出下步努力方向。王宁听取现场述责述廉后,逐一进行点评,肯定成绩,严肃指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王宁主持并讲话。
全省各级党组织坚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他强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扛牢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强化监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当好“政治守门人”,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把从严教育管理与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抓下去,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清廉云南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州(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审:何俊杰
三审:周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