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迎来了首例案件的开庭。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这一案件不仅成为这个新成立的工作站首次调解成功的案例,也成为黄浦区人民法院与中共黄浦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推进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机制,11月6日下午,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与中共黄浦区委社会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召开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半淞园路街道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正式揭牌,7个巡回审判(调解)点(以下简称审判点)同步挂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曾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浩,黄浦区委副书记李忠兴,黄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汤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黄浦区委社会工作部、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各街道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受邀参加。
据黄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介绍,自2019年起,区法院已先后与区消保委联合设立“南京东路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与外滩街道联合设立“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与淮海中路街道联合设立“新天地国际商事巡回审判站”。在此基础上,区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决定在全区居民小区和居住人口最多的半淞园路街道增设1个工作站,并对全区暂未设立工作站的街道,挂牌设置7个审判点。新的工作站和审判点的设置,也宣告了在黄浦区域内已经形成了错位设置、功能互补、全域覆盖的‘3+1+7’社区巡回审判模式。
半淞园路街道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揭牌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为居民江先生与程女士的相邻权纠纷进行了巡回审判。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双方在调解环节中表达了愿意维系和谐邻里关系的想法,法官紧接着结合此案,为前来旁听的黄浦区各街道司法所所长,半淞园路街道人民陪审员及各居委调解主任、居民代表等进行了普法释明,并解答了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
居民将内开门改为外开门是否合法?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这样做是存在一定的相邻权纠纷隐患的。尤其是之前达成一致意见的邻居搬走,之后搬进来的邻居如果有意见,可能会产生纠纷。
自家卫生间稍微向外扩展一点行不行?
不行!卫生间和厨房的防水要求不一样,存在很大的漏水隐患,从而导致邻里矛盾和纠纷。
半淞园路街道人民陪审员胡艳现场进行了提问,并且得到了法官的解答。她高兴地说:“这既是一次高效的调解,也是一次非常生动、贴近生活的普法。大部分居民都没有法律诉讼或者旁听庭审的经验,巡回审判走进社区,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社区治理中共治法治的重要性,也让我意识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更多地运用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
在市人大代表朱柯丁看来,社区巡回审判模式是黄浦区精细化社会治理的新举措,希望各工作站和审判点能继续秉持“外滩法官小巷行”的理念,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的精细化、法治化治理贡献黄浦经验。
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现场,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刘方还从意见起草的过程、意见主要内容、相关工作安排等三个方面,解读了《黄浦区关于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困难基础知识试点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区法院和区委社会工作部及黄浦区各街道将继续探索和深化‘3+1+7’社区巡回审判模式的建设,从构建沟通研判体系、深化诉前调解机制、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下沉司法解纷功能到基层,推动多元主体共治,力争将巡回审判机制覆盖全区所有街道。同时通过加大上门调解、巡回审理及就地裁决力度,强化巡回审判在便民诉讼、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及司法公开方面的综合效能,力求实现“一案多效”——即每处理一案,均能带动一批纠纷解决、教育一片群众、优化一域治理。
记者 / 宋梅
编辑 / 樊陆佳
图片 / 黄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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