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本地优秀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我市“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服务人才”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人才公寓入住申报工作的通知》(什委组发〔2024〕67号)要求,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复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经会议审议,拟对何莉等34名同志入住什邡市人才公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或问题。
联系地址:什邡市委组织部316室
联系电话:0838—8202073
附件:2024年拟入住什邡市人才公寓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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