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展演分为独奏组、合奏组、亲子组三个大组。每个选手/团队须在网络初评和终审选拔各演奏1首陶笛音乐作品,曲目不得重复。参加展演的作品要求主题健康向上,且具备一定的难度、技巧。提倡演奏中国民族风格的陶笛独奏、合奏新作品,鼓励中老年陶笛乐友积极参与,欢迎家长与儿童共同合作的亲子节目展演。各组界定及演奏要求如下:
幼儿组:2019年1月1日之后出生(6岁及以下) 儿童A组: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出生(7-9岁) 儿童B组: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10-12岁) 少年A组: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13-15岁) 少年B组: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16-18岁) 成 人 组:2007年1月1日前出生(18岁以上) 老 年 组: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55岁以上)
(1)亲子A组:纯陶笛演奏形式,即家长和儿童皆演奏陶笛,可用音乐伴奏,也可以清奏。
(2)亲子B组:陶笛与其它乐器合作形式,即儿童吹奏陶笛,家长演奏其它乐器,两人或多人合作,必须以陶笛为主奏,其它乐器伴奏。
亲子组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具有血缘关系的三代以内亲子组合,如父子、父女、母子、母女或祖孙关系均可。每个参演家庭人数不超过4人,所有参加现场演奏者必须为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子组合。如参演者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也可以用出生证明或提交由儿童所在学校盖章的推荐函,终审选拔现场还需查验每位参演者的身份证明。
(一)提交材料:选手及指导教师、家长必须仔细阅读本章程全部内容,并准备好以下四个文件电子版后,方可通过网络提交报名数据。
1.选手演奏视频(曲目不得与终审选拔重复);
2.选手个人证件照(两寸白底,不可用生活照);
3.选手身份证明(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旅行证等),亲子组还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或学校证明);
请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上文件电子版。进入终审选拔时须在现场提交第3项材料纸质版,并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当面核实,缺少任何一个文件的报名皆无效,无法取得参演资格。
报名网址:
http://www.cnosonline.com/index/active/taodi
(只能在电脑上操作,请勿用手机操作)
(二)评审费收费标准(在报名系统中交费)
1.初选评审费:200元/个节目,含合奏组合与亲子组
2.终审评审费:独奏组400元/人,合奏组与亲子组300元/人。未进入终审名单的个人和团队无须交纳终审评审费。
缴费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选手姓名、组别(如“儿童A组xxx”),并保存截图以备查验。
组委会将在初评报名结束后,及时审核报名材料,并组织专家对选手们通过网络提交的视频进行评审,合格的个人和团队方可进入线下终审选拔。
终审选拔将按照组别进行,组委会将聘请民族音乐业内专家、教授们进行现场评判,根据选手的表现,为成绩优秀的选手授予全国“陶笛之星”证书和荣誉牌,并为其指导者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指导多人者只发1张证书),对积极参与展演组织工作的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成绩优秀的选手和团队将被邀请在全国陶笛之星展演音乐会上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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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评视频录制规范
(1)横屏录制,视频画面必须能清楚地展示演奏者的上半身,特别是陶笛和手部动作,包括手指按孔的细微动作。
(2)不得使用声卡、外置麦克风,除老年组以外选手皆不得看谱。
(3)尽量在室内,无杂音干扰、无太多杂物的环境录制,可使用补光灯。
(4)请用单机拍摄,视频画面不得出现除了选手之外的任何人;在录制过程中,选手和乐器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可暂停,也不能切换拍摄角度。
(5)选手可以化妆、可以穿演出服。
(6)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乐曲反复的段落可省略,视频文件应保存为mp4格式后再上传。
2. 网络初评和终审选拔的曲目不得重复。
3. 入选全国展演的合奏组人数只可以增加,不可减少,否则成绩无效;入选全国展演的亲子组人数不可变动或者替换(以初审报名表名单为准),否则成绩无效。
4. 已参加独奏组的选手至多可以再参加1个合奏或亲子组的表演,不可同时参加多个团队。
5. 参演者及随行人员必须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任何扰乱活动秩序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6.参加线下终审选拔的选手和团队的食宿、交通、保险费和评审费皆自行承担。敬请各选手所在的学校、单位给予大力支持。
请各位指导教师家长、选手认真学习比赛相关文件,因视频不合格或材料提交不完整、不规范,或提交的材料无法识别等问题的选手取消比赛资格,已交费用皆不予退还。有关终审选拔的具体场次、顺序安排和细则,将在我会后期发布的《参演手册》中完整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