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面容瘦削的老人蹒跚着脚步走进三山司法所办公区,司法所所长铁良见此情形,赶忙将老人搀扶进所里坐下,轻声询问道:“大爷,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通过交谈得知,老人刘某今年74岁,育有三子一女,老伴李某于两年前去世。自老伴去世后,刘某便一直与二儿子一同生活,一切饮食起居均由二儿子、二儿媳照顾。现因年事已高,为避免将来因财产问题引发家庭矛盾,决定提前立下遗嘱,明确自己的财产分配意愿,因此向三山司法所寻求帮助。
应刘某要求,三山司法所所长铁良全程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遗嘱内容、订立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协助书写了遗嘱,并叮嘱刘某必须邀请不少于两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保证遗嘱效力。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老人主动上门寻求法律帮助是三山司法所精准普法成效的体现,司法所所长耐心暖心的服务是“司法为民”情怀的彰显。今后,三山司法所将立足服务群众排头兵的工作定位,不断推进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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