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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 专业 高效 亲和 开放 创新
在山东康桥(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刘胜元,律师秦鹏、王保仁等热情接待考察组一行并座谈,张公博同志介绍了淄博仲裁委员会近几年的工作情况,着重介绍了对走出去的淄博企业的服务、涉外法律服务、建工房地产和金融等专业领域服务情况。刘胜元同志介绍了康桥北京所成立、管理模式、主要业务范围和发展方向。双方结合淄博仲裁发展需求及具体业务板块,就如何宣传推广仲裁、打造建工专业品牌、开拓知识产权市场、涉外仲裁、服务走出来省市企业等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淄博仲裁
淄博仲裁委员会(简称“齐仲”)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淄博市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
其职责是: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解决经济纠纷的便捷方式。仲裁的突出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独立性。
淄博仲裁委员会温馨提示
标准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电话:0533-2163385
邮箱:zbzcw2163383@163.com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
金街1号创业大厦18、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