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商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公务员8名,事业1名。
二、商调范围
瓯海区属部门、镇(街)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三、商调条件
0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02
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03
试用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0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05
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不存在违法、失信等情形。
四、商调程序
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公开商调报名表》(见附件),撰写近3年最满意的三项工作(每项控制在200字左右),并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陈偲。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资格审核
区纪委区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取消商调资格。
考察调动
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商调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未尽事宜由区纪委区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区行政中心1号楼1715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
咨询电话:88529909。
附件:《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公开商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