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
我院擎起司法盾牌
2024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每年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近年来,我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工作触角,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多措并举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
Part 01.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妥善处理涉家暴纠纷
建立家事案件“五色”分级预警机制,对存在家暴隐患、偏激行为的当事人及时进行预警,并通过该预警系统上报公安部门;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今年以来,共发出人身保护令4份,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由婚姻案件当事人扩大至未成年子女、老年人等其他家庭成员,同时对离异后仍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也给予了充分保障,依法保护该类案件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权利,助推家事案件的审理,展现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家庭暴力、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对推动形成和谐文明家风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Part 02.
内外多部门联动
形成权益保障合力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街道、社区、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引入“一站式”妇女维权模式,将榆次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入我院,相互协作、互联互动,延伸妇女权益保护的社会辐射功能;积极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为当事人进行心理按摩和疏导,助力化解家事纠纷。
Part 03.
多形式普法宣传
增强民众法律意识
立足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我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以案释法、普法课堂等,积极开展宣传普法工作,通过案例宣传,让越来越多的受害者鼓足勇气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进一步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引导公民崇尚家庭美德、反对家庭暴力,使“反家暴、零容忍”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妇女权益普法专题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线下普法活动,帮助女性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家庭幸福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维护良好健康的家庭环境,需要每个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榆次区人民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法治“阳光”驱散家暴“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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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康丽娜
核稿|权娇阳
审核|张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