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洛阳市3家培训机构被行政处罚

政务   2024-12-27 22:22   河南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一批无视国家“双减”政策违法组织学科培训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近期违规培训行政处罚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一、洛宁县翔梧路第八胡同一民宅内无证机构

洛宁县翔梧路第八胡同一民宅内无证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洛宁县教体局责令举办人冯XX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清除房间内教学用具,退还学生未消课费用,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并依法对该机构实施行政罚款4300元。

二、西工区嘉豫门大街华源凯旋广场远方智慧空间有限公司

西工区嘉豫门大街华源凯旋广场远方智慧空间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西工区教育局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立即停止办学,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退还学生未消课费用,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依法对该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720元。

三、涧西区建设路79号航帆教育科技公司

涧西区建设路79号(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原校区)航帆教育科技公司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涧西区教育局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立即停止办学,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退还学生未消课费用,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依法对该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罚款34984元。

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洛阳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明查+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大对违规培训公开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始终保持整治“地下”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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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审核|李   辉

编辑|朱逸姗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制定市属师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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