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设有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及艺术教育中心,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音乐表演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设有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粤剧艺术)”、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以及教学实践团体—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青年舞蹈团。多名教师获得“金钟奖”、“文华奖”、“荷花奖”等国家级奖项;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多类项目。与美国卫斯理安学院签订有学生交换项目协议。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原创作品为引擎,带动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先后创作演出清唱剧《先行者—孙中山》、室内乐组曲《秦粤时空》、舞蹈专场《美丽中国》、交响组曲《我的家 我的国》、合唱音画《粤韵新声 听见广东》、歌剧《刑场上的婚礼》等多部艺术作品。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文艺晚会》等国家重大演出,得到社会高度赞誉。学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二等奖。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承担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及相关博士后流动站常态的科研工作,履行单位相关责任。根据申请者的教育经历、创新能力、学术成果和水平、发展潜力等条件实行分类招收管理。
合作导师
姓名 | 研究领域 | 联系邮箱 |
梁军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 | jliang@scut.edu.cn |
沈云芳 | 中国传统音乐 | yfshen@scut.edu.cn |
刘波 | 舞蹈编导及其理论研究 | liuboa@scut.edu.cn |
陈刚毅 | 音乐表演理论研究 | gychen@scut.edu.cn |
招收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
4.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工作支持
工作条件:
1.学校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双一流”A类高校的国家、部省级高水平科研平台和科研条件,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0个,部省级科研平台249个;
2.在站满18个月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可参评博士后副研究员;
3.博士后出站后,可申请教研、专职研究等系列岗位留校工作,对获得“博新计划”、“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等项目或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予以优先考虑;
4.学校为青年科技人才设计了完备的发展路径与成长通道,并提供长期、稳定而全面的支持。
生活条件: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税前最高可达47万/年),此外,学校鼓励招收单位及合作导师另外提供绩效奖励;
2.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参照同级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4.子女可入读学校优质附属幼儿园和实验学校。
应聘材料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合作导师邮箱,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招收意向,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艺术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与合作导师达成意见后,再将以下材料发学院联系人邮箱,应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岗位申请表(http://www2.scut.edu.cn/postdoctor/2024/0830/c39315a562555/page.htm)
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86)13570243407
电子邮箱:xiaobing@scut.edu.cn(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标明:博士后应聘材料+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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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
艺术学院
排版:李文芊
初审:卢英杰
复审:熊小兵
终审:常敬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