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楼市
2024-11-04 18:11
广东
深物协〔2024〕072号
为表彰本年度在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培养领域及为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的会员单位及个人,进一步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动行业人才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协会决定开展会员单位及相关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才培养先进单位”11家;参评对象为我会会员单位。 (二)“人才培养先进个人”7名,其中“优秀考评员”5名,“优秀讲师”2名;参评对象为会员单位中的相关个人。 1.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深圳市内不存在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相关事项。 3.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显著,能够在全市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具备完成考评工作所需要的各项专业能力。 1.素质要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显著,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 2.资格条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3年以上培训经验或被评为优秀企业培训师荣誉的在职员工。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参加协会教育培训领域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一)申报阶段:参加评选的各会员单位及个人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1月20日前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szwxjypx@163.com。 (二)评审阶段:协会将于11月下旬组织评审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评审。 (三)公示阶段:12月上旬将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获表彰单位、个人名单,经协会领导同意并报备市住建局后,通过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方媒体进行表彰名单公示。 (四)颁奖阶段:向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具体现场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如需要咨询或有疑问,请联系深圳物协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丁老师18038162786、张老师18002599297;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所有。 1.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24年度会员单位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 2.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24年度会员单位技能人才培养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