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强制套餐消费和设置最低消费的通告

政务   2024-12-17 16:27   陕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行业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餐饮经营者可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设置套餐菜单,但套餐中的菜品需明码标价。
二、消费者有权利根据自身需求,自主点菜,不选择套餐消费;
三、餐饮经营者不可强制消费者选择套餐菜单,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四、餐饮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餐饮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等标示套餐价格及其它价格信息。
请餐饮经营单位对照通告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倡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0912—5640315。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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