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再不警觉就危险了!一句“西安下雪了”就被刑拘了,还让人活不了?

文摘   2024-10-04 22:15   内蒙古  

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了,以后在网络上催牛都小心点吧!


一不小心就被弄了!


这不是西安一位女士发视频说西安下雪了,没想到竟被刑拘了。


据媒体报道,9月29日,西安33岁的网民刘某为博取网络流量,在互联网散布“西安下雪”的虚假视频。


由于是九月,下雪属于罕见现象,所以该视频引发了不少点赞和转发。



转过天来,9月30日,该女子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以扰乱公众视听,造成恶劣影响,警方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



刚看到这条新闻我一脸疑惑,还以为是搞错了,但是看到官方通报后,我才相信了。


我真是弄不懂法律执行的标准,难道只是在网络上说了一句“西安下雪了”就要被刑拘,是不是过度执法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5条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也不明白了,说:“西安下雪了”,是属于谎报险情了、疫情、警情吗?很显然都不是。


扰乱公共秩序也谈不上吧,最多也就是给准备来西安的人带来一点困扰吧,也不至于把它上升到这个高度吧。


再者我们的公共秩序也不至于如此脆弱吧。


要说女子一点责任没有那是胡扯,毕竟这是散布不实消息,也会给西安带来负面影响,有可能影响到当地旅游业。


于情于理我觉的这次判罚还是过于重了!


为何我们普通百姓都觉的对女子处罚过于严厉呢?


主要是我们觉得法律对我们区别对待了,本来看似很轻微的事情最后却被严厉处罚,但是严重的事情又被宽容处罚了。


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一个属于无权无势而另一个就属于有背景。


其实这种区别对待才会造成现在这种局面,就像前段时间火爆全网的青岛路虎女打人事件。


如此恶略的事件,最后竟然已只是行车纠纷。


只是因为该女子有种说不明白的身份。


前几天的“亮证姐”,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居然亮证执法。


更是利用手中的权利,把一个人的生活来源切断。


这都属于滥用职权了,最后也就是给予了一个警告,调离原岗位。


其实我们老百姓不懂那些法律条条框框,但是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在。


事情做的公不公道,我们都看得见。


看看这事情的处理结果在网络上引起的讨论,我们就可见一斑。


也就知道民心所向了。


按照西安的处理方法,我们古代的先贤大拿早已身陷囹圄了。


虽说这是网友们的调侃,可见这次的处罚是多么的不的人心。


虽然这次的处罚有杀鸡儆猴之味,法律不仅有惩罚作用而教育作用应该更大吧,这样的方式也更容易让民众接受吧。


在行使公权时,应当保持其谦虚和抑制。公民在国家权力面前,是不堪一击的,所以要慎之又慎!


古语有云,“法令者,民之命也”,法律条例是人民的生命,当公权力“为了处罚而处罚”时,人民必将失去部分权利。


毕竟现实中,食品、药品、保健品等领域的虚假信息少吗,而且早已有之,为什么不普遍适用呢?


不患寡而患不均,请公平对待每一个人!


你如何看待西安这次的做法呢?评论区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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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元说
说出观点,表达态度,愿我们都被温柔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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