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回应三天股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经向马钢集团、宝武集团核实,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不止是钢货 12月5日
马钢股份(600808)12月4日晚间发布了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12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另据上证E互动11月11日的信息
Q:马钢股份(600808)在马钢股份连续三年亏损且处于降本增效的大背景下,公司为何没有选择像鞍钢股份和首钢股份那样设立亏损情况下暂停或暂缓企业年金缴纳的条件?请问行业竞争如此激烈,公司不能适当降低福利,公司不能和企业共患难吗?
A: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第一,马钢始终坚持效益、效率导向,薪酬发放与公司效益直接挂钩。近3年,因效益下降,公司发放的工资总额逐年下降,每年降幅均超过了10%。当前各级管理人员月度薪酬减发15%-30%。第二,公司福利措施与水平均按国家、省市及宝武集团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马钢股份年金是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加入马钢集团年金计划,并按集团年金计划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若2024年整体亏损,将根据年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暂停年金缴纳。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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