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心养老、和谐养老的良好氛围,敦化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当前一些利用讲课、义诊、体验等方式,以“保健”“治疗”为名义高价推销普通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自10月14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老年人用品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全市“理疗店”“体验馆”“直销店”等是否利用免费义诊、免费发放鸡蛋等手段引诱老年人集会听课,向其推销各种功能不实的老年人用品;是否存在超出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获证的范畴,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是否对普通食品宣传含有保健食品功效,保健食品超过批准功能范围进行宣传的行为等。
同时,工作人员向商户发放《关于经营涉老(商)品提醒告诫书》、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
普法时间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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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敦化市市场监管局
初审:潘虹如 复审:赵明欣 终审: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