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甘司发〔2023〕41号) 庆阳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人民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西峰区司法局严格按照评定程序,对提出申请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拟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124名、四级人民调解员56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峰区司法局提出申诉,西峰区司法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事项作出处理。联系电话:8210892;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2号西峰区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股。
西峰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