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 @吉祥航空:你蒙孙子呢?

文化   2024-08-28 10:22   北京  


最近一些所谓“情况通报”“情况说明”,有一种严重的“低智化”倾向。如果说过去是拿群众当“傻子”哄,现在更进一步——拿群众当“孙子”蒙。


以吉祥航空这则“通报”为例。


第一,两个中年妇女把一名一岁多的幼童锁到厕所里恐吓(详见视频),你们管这种行为叫作“教育”?


第二,如果有人把你家孩子锁到厕所里,你会同意吗?如果你是孩子的妈妈,听到这事以后会表示“理解”吗?


这俩中年女子大概是激素紊乱,喜欢拿别人家孩子当“孙子”来“提供协助”;你们更牛❌,为了平息舆论,在搞定一些事情后,就拿大家当“孙子”来蒙,对吧?


最后再多说几句。


首先,一岁多的婴幼儿在公共场合啼哭,并不是一个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更与所谓有无“规矩”“教养”无关。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岁多的孩子认知能力非常有限,很多正常需求只能通过啼哭来表达,这是由其身心发展规律决定的,无法被教育,只能被安抚。面对这种情况,大人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安抚,让孩子的需求得到满足,比如饿了给奶吃、困了哄睡、恐惧了给安全感,等等。但是,这种安抚并非百分百有效,如果经过一系列安抚后孩子仍啼哭,周围人只能接受,任何人都无权采用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诸如殴打、威胁、恐吓等)强行让他闭嘴。这种情况,已接近“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风雨雷电并无本质区别。


其次,两位中年女子的行为,严重影响女童的心理健康,已构成侵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即便她们真取得了女童祖母的“同意”和女童妈妈的“理解”,也不影响其行为本身的“侵权”性质,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检举、控告她们的侵权行为。而作为服务供应商的吉祥航空,是不是更有义务当场制止该侵权行为呢?


最后,我国当前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鼓励生育、营造有利于婴幼儿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国策。所以说,形势变了,过去“各打五十大板”的事,现在可能都往一边打,这也是很有可能的。因此,奉劝一些有“厌童症”的人士,夹着尾巴做人,事情闹大了,你觉得谁更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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