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对下列截止发布当日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施能向
涉案金额:23.54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78****6030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2661号
住址:晋江市深沪镇首峰村西脚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春晓
涉案金额:23.54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8****6076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2661号
住址:晋江市深沪镇头东灯塔边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施清清
涉案金额:23.54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3****6043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2661号
住址:晋江市深沪镇首峰村顶寮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施能欣
涉案金额:23.54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75****6050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2661号
住址:晋江市深沪镇首峰村西脚
特别说明:
1、 本期公布的案件信息由晋江市人民法院提供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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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对公布案件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核实;
4、 如已履行完毕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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