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2024年11月12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取消深圳亿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称号,并于企业失信情形发布日期或行政处罚下达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2024年2月2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取消深圳市杰思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达瑞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顺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利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吉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鼎微波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斌特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称号,并于企业失信情形发布日期或行政处罚下达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该8家企业:
深圳市杰思谷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达瑞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顺祥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利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吉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鼎微波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斌特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通知,取消认定的依据为: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 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经营动态监测,及时报告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