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化解 他们“有一套”!

政务   2024-11-19 23:00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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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阿图什市公安局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事前排查、事中化解、事后回访”三个环节,深化“1+N”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摸排到位“事前防”

“我对这个赔偿费用很满意,我接受调解。”11月16日,格达良乡乔克其村麦某和迪某在民警的见证下握手言和,两人因医药费问题产生的纠纷得到化解。

今年11月,麦某与迪某酒后发生口角,迪某将麦某推倒在地,导致麦某受伤住院治疗。当时,迪某表示愿意承担麦某的治疗费用,但麦某出院后,迪某对麦某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不认可,双方争执不下引发纠纷。民警了解该情况后,主动把麦某和迪某请到派出所调解室,经过耐心细致地疏导,终于消除两人的心结,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迪某表示愿意赔偿治疗费用1350元。

格达良派出所坚持以“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对已受理的和潜在的纠纷进行全面梳理,对涉及婚恋、家庭、邻里等纠纷进行分类,按“一般”“重要”“特别重要”进行分级,尽可能做到当场解决,不耽搁、不拖延、不留隐患。对土地、劳资、债务、感情等纠纷问题,该所主动加强与司法、水利、妇联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实现了由事后调处向源头治理转变。

格达良派出所依托“一村一民警”“一村一网格员”机制,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驻村民警辅警、综治网格员等力量,切实做到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矛盾纠纷“事中调”

11月11日,张某与老板李某因薪资问题发生矛盾,阿湖派出所民警联合司法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双方逐渐打开心结。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给张某支付5300元工资。

阿湖派出所坚持多方联动、共同化解,做实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调处工作。建立与司法所、综治中心、法庭、工作站的“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流动调解室”“邻里议事小院”“百姓议事广场”“法治文化广场”等作用,面对面向当事人释法解疑,耐心交流,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让当事人心平气和解决矛盾纠纷。



跟踪问效“事后访”

“上次你们帮忙调解后,我和邻居相处得很好,再也没有闹过矛盾。”“大家是多年邻居,要互相理解、和睦相处。”11月16日,天山路派出所民警在幸福街道对一起邻里纠纷进行回访时表示。

今年1月,热某与阿某因门前道路杂物堆放问题引发纠纷。民警本着邻里和谐的原则对双方进行劝说,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互相谅解,和谐相处。经过民警耐心劝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天山路派出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辅警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入户走访等形式,对调解完毕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跟踪回访,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解决“案结怨未除”的现象。同时,民警深入乡村、市场、企业等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通过身边事身边人,以案说法,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借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阿图什市公安局将持续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用心解决好群众急难事、繁琐事、操心事,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来源丨天山路  格达良 阿湖派出所

编辑丨苏比伊努尔·图尔贡

初审丨王迎莲

复审丨李铁成

签发丨蒋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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