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什么霸王条款?房东出租房子必须5年起?!

文摘   2024-11-23 02:38   西班牙  
(本文翻译自媒体20分钟报)
近年来,《城市租赁法》(Ley de Arrendamientos Urbanos, LAU)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对租户和房东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其中的一项新规定是,在某些情况下,房东必须续签租赁合同,即使他们本人并不愿意。
根据该法律,如果租赁合同期限少于五年(房东为自然人)或少于七年(房东为法人),租户有权每年续约,直到达到上述期限,除非租户在合同到期前至少30天明确表示不愿续约。因此,即使房东不希望继续出租,也必须接受这些续约要求。
此外,在合同签订满五年后,房东若不希望续约,必须至少提前四个月向租户发出通知。否则,根据住房部的解释,合同将被强制性按年度续约,最长可延长三年。
对于自然人房东来说,如果合同自动续约的总期限少于五年,则合同可继续逐年自动续约,直至达到五年为止。
房东可以拒绝续约吗?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房东可以拒绝续约,即使仍处于上述期限范围内。其中一种情况是房东或其直系亲属需要使用该房屋作为自用住宅。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租户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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