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张柯栋,暨南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刘正刚,暨南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内容提要:成造军器是明朝军事后勤供给的重要内容,洪武初由州县成造供给卫所,自洪武中期起,转由卫所成造自给。军器成造原料由卫所、州县共同承担,初为实物,后因赋役折银而改征“军器料银”。嘉靖初,广东卫所军器成造式样、数量固定,军器料银数额逐步固定;万历时,广东卫所增置完成,军器料银税额最终定额,成为原额。时广东山寇海盗不断,卫所成造军器数额多,造成军器料银原额不敷,只得仰仗州县调拨,卫所日趋受制于州县;又因卫所成造军器质劣,民间成造军器成为重要补充。广东成造军器变迁呈现了明代卫所、州县二元管理体制下赋役运作的实态以及两者在财政、军事上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