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
章贡公安以打开路
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近日,刑警大队反诈中心
快速打处一起“帮信”案
↓ ↓ ↓
在章贡区的活动轨迹
在深入调查研判后
反诈民警立即联动辖区派出所
成功在辖区某酒店
抓获嫌疑人兰某等3人
现场扣押涉案手机若干台
经查
今年2月至7月间
兰某伙同苏某、赵某
通过广告商在各微信群
发布“兼职”信息
名为招聘
实则是招收电话卡主
通过“手机口”实施电信诈骗
扩大“卡主”队伍
诱导电话卡主根据诈骗教程
拨打涉诈电话
兰某从上线处赚取虚拟币
再卖出提现
非法获利共计15000余元
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兰某、苏某、赵某
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手机口”诈骗到底是什么?
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使得拨打出去的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
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发送短信,实现人机分离,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掩饰来电真实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二是,架设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
找工作要擦亮双眼
架设“手机口”
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
是违法犯罪行为
切勿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
银行账户和互联网账户
如遇“手机口”项目招聘
要妥善保留证据
主动向警方提供线索
或向平台举报发布账号
切莫为“蝇头小利”
而触碰法律红线
双下降!中秋假期下线,他们一直在线!
水灵灵的他/她来了,警营00后的第一个团圆节
28年后的第一个团圆节前,92岁的他从民警手中拿到了……
看歌舞、听快板......警察陪他们提前过中秋!
编审:欧阳德蓉
监审:陈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