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逃亡路,终有落网时!
近日,章贡刑警主动出击
强力清除社会面安全隐患
3天擒获4名网逃
让“网逃”无处可“逃”
↓ ↓ ↓
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在日常工作中
获悉一网逃人员
经系列工作
快速锁定其逃亡轨迹
抓获该名网逃嫌疑人
因涉嫌开设赌场案
于2024年9月
被抚州市公安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列为网逃人员
目前,嫌疑人王某
已被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经分析研判
当日13时许
抓获该网逃嫌疑人
因涉嫌诈骗案
于2024年7月
被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分局
列为网逃人员
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
再次获悉一网逃人员线索
通过实地走访
民警快速锁定其行踪轨迹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案
于2024年9月被宁都县公安局
列为网逃人员
目前,嫌疑人王某
已被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抓获一名涉嫌诈骗逃犯
刑警大队民警
迅速锁定其活动轨迹
金岭西路某汽车4S店内
成功将其抓获
于2024年6月
被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
列为网逃人员
目前,嫌疑人苏某
已被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追逃工作一日不停止
窝藏、包庇逃犯的行为
并非“亲情”“友情”的表现
对公安机关通缉的各类逃犯
亲属应主动规劝其自首
如实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为嫌疑人提供住所、财物等
窝藏、包庇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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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刑警大队
编审:欧阳德蓉
监审:陈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