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直不敢相信
滴水不漏的赚钱计划
到底是哪出了破绽
我们5个人当中
一定有内鬼!!
那天
除了一位幕后大哥
我们4个人提前在银行
预约好了大额取现
一路上有说有笑
商量着赚完这笔钱
晚上去哪喝点
他仨还为吃火锅
还是撸串争论不休呢
不曾想,我们取完钱
刚走出银行大门
就被警察控制住了
说我们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是诈骗分子的帮凶、“工具人”
我朝身旁的他仨看去
只见他们眼神躲闪
默默低下了头
后来警察就把我们
一起带走了
真是“钢丝穿豆腐”
别提了......
“大餐”竟变成了派出所的盒饭
我心想
难不成是他们仨
出卖了我?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听警察蜀黍说
公安机关和银行
建立了互通机制
有可疑的大额转账、提现
都会反馈至反诈中心
我这才意识到
一切侥幸切都是徒劳
警察蜀黍还告诉我
搞电信诈骗绝对绕不开
转!账!
为躲避警方追查
电诈团伙会不惜重金
雇佣像我们这样的“职业取款人”
做“工具人”“替罪羊”
唉......悔不当初啊
我现在知道错了
不应该走电诈帮凶这条路
直到最近我才知道
我们取出的这16万元
已经被警方归还了受害人
这钱是一个公司运营的救命钱
这次被骗差点让他们损失巨大
开头不是还提到
一位幕后大哥嘛
他专门负责跟我们线下接钱
他怎么没事?
然而还是我想简单了
就在我们被抓后不久
他也被警察带了过来
我们5个人
今晚算是齐活了
......
最后
我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
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
别像我们这样
贪小利沦为电诈的“工具人”
真是“苦水里泡黄连”
苦上加苦
只能等待法律的严惩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鹏
张某、陈某、向某、古某
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推 荐 阅 读
高空抛物危险!赣州一女子被刑拘
“找了很久才买到的糖,希望你天天开心......辛苦了,致敬!”
徒手“开”店?民警:“包的!”15分钟速破!
@所有人!帮这种忙,警察100%找上门!
编审:欧阳德蓉
监审:陈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