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公告
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4号)、《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规定,经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人员身份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性质
(一)招聘人数:公益性岗位若干名;
(二)工作地点:阿拉善左旗;
(三)工作岗位:保洁、保安、保绿、社区基层服务、就业协办员等。
三、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四、人员待遇
1、待遇标准: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事项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
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规定: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待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2、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3、补贴方式:所有补贴资金均实行先缴后补,即由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后,凭相关凭证按月由旗就业服务中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拨付。
五、报名时间
长期招聘,请于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往报名
六、报名地点
阿拉善左旗就业服务中心719室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办理《就失业登记证》的,需提供两寸照1张);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八、公示
审核通过的人员,在阿拉善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阿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开具《阿拉善左旗公益性岗位人才(劳动力)推荐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有关标准确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483-8223886
阿拉善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