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三清单两名录”之创业政策清单

文摘   2024-09-04 17:49   内蒙古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政策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享受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每季度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LPR+150BPs。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工作流程: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借款人依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职责调查、经办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发放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反担保要求:对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提交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本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线上申请:可登录蒙速办APP在线申请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对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政策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享受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每季度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LPR+150BPs。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工作流程: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借款人依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职责调查、经办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发放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反担保要求:对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企业,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提交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现有职工花名册(包括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招用人员),花名册中需反映就业时间或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上年度和提交申请之日上一月份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线上申请:可登录蒙速办APP在线申请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10000元。

享受期限:一次性。

提交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社保卡;《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实体概述。

线上申请:可登录蒙速APP在线申请    

    



创业孵化补贴


政策内容:对依法设立、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户数给予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孵化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对象: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

提交材料:创业园孵化基地运营单位营业执照;成功孵化企业花名册、入驻协议和孵化出园相关资料;承诺书。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带动就业质量好、人员留用率高的在孵企业,可按每新增1人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入驻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在孵企业

提交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近两年职工花名册、申请当月现有职工花名册(包括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中需反映就业时间或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来源:阿拉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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