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三工”情形如何理解?1分钟看懂

文摘   2024-11-08 19:26   贵州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要求的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以及在工作时间前后所做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占据的时间。


“工作场所”既应包括本单位内的工作场所,也应包括因工作需要或者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去工作的工作场所。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二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因意外因素受到人身伤害。




来   源 | 人力资源和会保障部

编   辑 | 文   静

一   审 姚祝买

二   审 | 鲁小玲 

三   审 | 顾光景

统   筹 刘成刚

邮   箱 | qnrs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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