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精选] 第20241119期 总第652期
本文转载自《公共行政评论》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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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公共政策的工具设计、
应用策略与政策效应:
基于类型学的分析
满小欧 张雨
作者简介:[1]满小欧,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张雨,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公共行政评论》2024年第5期,已在中国知网上线,感谢读者推荐,同时也感谢作者同意授权转载。
发表时间:2024/10/15
版块分类:前沿文献(推送前知网下载量: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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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为公共政策的兴起使公共政策研究逐渐转向对个体行为决策的微观解释及有效干预,然而当前研究多局限于“助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行为公共政策工具丛的拓展及其策略与效应的差异。论文基于政策工具的干预对象与干预核心,创新性地构建了需求行为型、需求能力型和供给行为型的行为公共政策工具类型学分析框架,并从三个主维度和六个子维度分别对四类行为公共政策工具,即助推、强推、助力和督推进行了系统深描与比较分析。研究表明,尽管行为公共政策工具均瞄准传统工具难以应对的“个体失灵”与“行为偏差”问题,但其干预策略不尽相同。政策制定者应在系统分析政策情境与实践场域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政策工具及其组合,以提高政策执行成效。
关键词:行为公共政策;政策工具;类型学;比较分析;
从行为公共政策的角度出发,干预对象和干预核心作为行为公共政策工具的两个核心分类依据,均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明确政策的瞄准重点,通过精准地设计政策工具,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政策的效果和影响力。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干预核心侧重于“行为”,干预对象侧重于区分干预的“目标群体”,注重通过对政策规则的干预,影响政策工具直接指向的关键对象,在明确目标群体行为特征的前提下,助力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成效。因而,从行为公共政策工具设计视角出发,研究构建了基于干预对象-干预核心的类型学分析框架,依据不同行为公共政策工具在这两个维度属性与特征的不同,将四种典型行为公共政策工具归纳为三类,即需求行为型、需求能力型和供给行为型。其中,需求行为型政策工具包括助推和强推,需求能力型政策工具包括助力,供给行为型政策工具包括督推,如图1所示。
类型学是方法论研究的经典范式,其优势在于化繁为简,可以简洁地展现方法论体系的内在逻辑(吕立远、黄萃,2022)。应用类型学分析框架对不同行为公共政策工具进行划分,能够更清晰地展现行为公共政策工具的共性与差异,有助于对行为公共政策工具的理解。本文在对已有行为公共政策工具文献内容与核心观点分析的基础上,分别进行了一级编码主维度聚合与二级编码子维度提炼,在编码过程中确保相似观点的互斥与相异观点的完备,最终将工具设计、应用策略和政策效应作为政策工具类型学比较分析的三个主维度,将理论基础、干预强度、干预特征、子工具、应用场域、适用条件作为分析的六个子维度。考虑行文的篇幅限制,编码过程简要呈现(见表1)。
表1主维度与子维度的核心观点编码
表2行为公共政策工具比较
参考文献和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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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排: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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