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林女士向《维权超给力》反映,她花费4800元在福建朗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12次上门保洁服务。考虑到费用较高,林女士仅使用一次后便向商家申请退款,但遭到拒绝。目前,福州仓山区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已介入协调。
今年9月份,林女士一家人在福州仓山区山姆会员商店购物时看到了福建朗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家居”)的展销点。林女士对商家售卖的一款空气净化器产生了兴趣。销售人员便为她预约了一次上门体验服务。
朗博家居销售员到林女士家推销产品
9月15日下午,销售员王先生来到林女士家推销介绍产品,但林女士认为空气净化器售价28000元实在太贵不想购买。王先生便又开始推销公司“买十次送两次”的保洁除螨服务,总价4800元。林女士考虑到自己孩子长期患有过敏性鼻炎,家中还养了猫,确实有除螨的需求,最终她支付下单,双方签订了一份“除螨净空服务协议”。
“这位销售当时把我说服了,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我咬咬牙付了钱。”
林女士与朗博家居签订服务协议
然而,15日当晚林女士便后悔了,她意识到自己是冲动消费,一家人的经济实力并不适合购买如此高价的保洁服务,便立刻向销售陈先生申请退单,但对方希望林女士先体验一次保洁除螨服务再做决定,林女士表示同意。
朗博家居小程序页面
9月17日,保洁阿姨来到林女士家上门服务。但林女士发现阿姨并没有使用最新款的除螨设备,用的是上一代的产品。她对于朗博家居的服务不太满意,也无法接受服务价格,便再次又向销售陈先生提出退还剩下11次保洁费用,但对方表示自己没有退款的权限。
林女士与销售王先生的微信对话
林女士又联系上朗博家居的售后客服要求退款,但林女士好说歹说,客服始终表示“公司不支持退款服务”。林女士认为自己与朗博家居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并没有解除服务、退款等方面的相关约定,朗博家居单方面声称的不退款政策没有法律依据。9月18日,林女士向12315投诉,仓山区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介入协调。
“他们态度就是很强硬,坚决不退款,事先也没有约定不能退,到了消费者有退款需求的时候,才说公司规定不能退。”
林女士与朗博家居客服微信对话记录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987《维权超给力》记者小傅联系上福建朗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一位高级主管表示,客户提出的保洁阿姨没有用新款除螨设备进行服务只是一种说辞,事实上无论是老款还是新款设备,都并不影响实际保洁效果。公司在履约过程中能够保证服务质量,不存在过错。该客户因嫌服务太贵想解除合同退款,属于客户单方面违约,公司不会支持客户的退款诉求。
朗博家居除螨保洁服务
9月17日,朗博家居保洁阿姨在林女士家中服务
另外,针对服务协议中没有注明解除合同相关条款的问题,该主管表示,协议中没有写明不能退款,同样也没有写可以退款。事实上,客户支付的服务费用中,不仅包含阿姨上门保洁的费用,还包括销售的佣金。即便客户不需要后续的服务,公司也已经承担了一定的成本。
“客户已经报了12315了,市场监管局没有要求我们要退费给她啊,是她自己无理取闹 。”
林女士在12315平台发起投诉
针对此事,《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律师认为,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赋予了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在合同僵局情形下,如不赋予一方解除权,将产生对于双方皆不利的法律后果,或者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预付式消费合同中,在出现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时,单方违约的消费者可根据此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提供者若因此受到损失,可要求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对于消费者未消费的预付服务费,理应予以退还。
“允许消费者作为违约方单方申请解除合同,不意味着免除消费者赔偿损失等必要违约责任,在破解合同僵局、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当尽力维护契约精神。单方违约的消费者拒绝继续接受服务时,经营者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在损失的认定上,还需要根据公平原则,将经营者的实际损失限定在‘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合理必要支出’之范围内。”
此事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还将持续关注!
◆来源:福建987私家车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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