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刘先生向《维权007》投诉称,他的名下有辆购买了大约3年的五菱宏光面包车,今年2月停靠在莆田涵江区创新鞋服有限公司(下称创新鞋服有限公司)厂区内,由于厂房着火,连带车辆被烧。在他看来,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为省去索赔麻烦,就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代位追偿索赔。但保险公司方面认为车辆还达不到报废标准,希望刘先生能接受维修方案,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
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几年前买了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去年11月在保险公司投保。“我的风险意识还是比较强的,所以把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医保外医疗费用险等都买全了,车损的保额是3.9万元左右。”保单保障内容,图由刘先生提供
据刘先生介绍,由于自己居住的民房没有停车位,晚上回到家,自己一般把车停在附近的路边。“停车边上就是创新鞋服有限公司,后来厂里建了充电桩,慢充的线很长,这样车不用开进厂里,就能直接在马路边充电,厂里的人和我协商,让我把车免费停进厂区,这样原来停车的位置,可以让出来给人充电。”此前刘先生把车停在这个区域,图由刘先生提供
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今年2月19日晚上8时许,自己接到民警的电话,说创新鞋服有限公司里有厂房着火了,他的车刚好停在边上,让他赶紧挪走。事发当晚,图由刘先生提供
“我一听就马上赶过去,发现现场的火势很大,远远看过去,车已经不在现场了。”刘先生说,后续自己多方打听,才得知自己的车被有关部门拖到交警部门的停车场了,“后面我就赶过去看,发现车辆被烧得很严重,前挡风玻璃都烧没了,中控和座椅也全烧坏了,车头部位到处都是烧过的痕迹。”被火烧后的车,图由刘先生提供
在刘先生看来,虽然发动机、变速箱等重要部件有引擎盖保护着,从外表上看不出烧坏,但经历了这么大一场火,而且车辆烧成这样,应该是达到报废标准了。“因为我也不认识厂里的人,加上平时工作很忙,我朋友就建议我,既然我保险买这么全,是可以走代位追偿理赔程序的,所以我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被火烧后的车,图由刘先生提供
据刘先生介绍,后续自己按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找到当地消防部门,开具了一些证明,提交给保险公司后,就等着走理赔程序了。消防部门的证明,图由刘先生提供
“结果后面车被拖到了当地4S店。”刘先生说,4S店工作人员突然打电话给自己,“他们说要和我协商维修方案,我说我的车已经可以报废了,要走全损理赔,怎么还要维修呢?结果4S店工作人员和我说,保险公司方面认为车辆达不到报废标准,只能维修。”没被烧时的车,图由刘先生提供
于是刘先生又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交涉,也得到了相同的答案。在刘先生看来,保险公司方面应该对车辆进行报废,按照保单上的3.9万元付给自己车辆全损费用,但双方至今仍无法达成一致。厂房已修好,图由刘先生提供
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记者联系上了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蔡先生。他表示刘先生提供的材料已经足够,刘先生也有权走代位追偿途径索赔,双方目前争议的焦点是在维修还是报废车辆上。在蔡先生看来,这辆面包车的主要配件是完好的,经过4S店的检查,通过维修就能让车辆恢复使用功能,因此是达不到报废标准的,公司方面没办法按照车辆全损的方式给予刘先生理赔。蔡先生表示,如果刘先生坚持车辆必须报废,那双方需要协商一个合理的理赔金额,自己会和刘先生继续沟通协商后续解决方案。针对刘先生的遭遇,《维权007》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善志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车辆是否达到报废的标准,通常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车辆的实际损失情况及其修复成本与车辆价值之间的关系,从而判断是否达到了全损的标准。当然,刘先生也可以提供自己的评估报告或其他证据来支持自己关于车辆应被视为全损的观点。在林善志律师看来,如果刘先生与保险公司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先生有几个选择:一是可以尝试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比如联系消费者协会或专业的汽车评估机构介入;二是刘先生可以选择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最终依据评估结果做出判决。同时,考虑到车辆是在创新鞋服有限公司厂区内受损的,刘先生还可以直接向该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或者在保险公司赔付后,由保险公司代表刘先生向该公司追偿。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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