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部门职能,不断加大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切实守牢了安全底线,有力解决了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涉及民生领域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查处某酒吧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及无中文标签的啤酒案
2024年1月30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和平县某酒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的部分啤酒无中文标签,部分啤酒已过保质期。
经查,当事人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及无中文标签啤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及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啤酒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查处某电动车行销售无原装电池及加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月25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和平县某电动车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该店销售场所内陈列的其中7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与产品合格证简图不一致,当事人无法提供与产品合格证上一致的电池。
经查,当事人销售无原装电池及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查处某电器店销售无CCC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4年2月18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到和平县某电器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同款家用燃气灶,当事人承认上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燃气灶是在当事人处购买并由当事人负责上门安装。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另1台与其他电器一同陈列待售家用燃气灶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CCC标志)。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等相关材料。
经查,当事人销售无CCC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查处某水产品店使用计量不准确的电子台秤案
2024年5月20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和平县某水产品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使用2KG标准砝码测试该店经营场所内用于销售水产品时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发现该秤的重量(千克)显示数字为“4.60”,显示重量为市斤。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电子计价秤的购进票据、产品合格证和计量检定证明等文件。
经查,当事人使用计量不准确的电子台秤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查处某书店经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文具案
2024年5月30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和平县某书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内的销售货架上发现若干卡塔尔世界杯2022的产品,“卡达尔世界杯会徽”等权利人许可文件等资料。
经查,当事人经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文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文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查处和平县某药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行为案
2024年4月28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和平县某药店涉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一事进行核查。经核查该药店的进货单据和经营者的微信收款记录,发现该药店在2024年3月17日售出4片阿胶,截至售出当日已超过有效期。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查处某维保单位开展电梯维保工作不符合规定案
2024年4月23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某小区电梯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某维保单位工作人员对该小区某栋的电梯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逐项开展维保作业,仅更换维保信息卡且维保时电梯维保记录未进行复核。
经查,当事人维保电梯时未进行复核以及未经使用管理人签字确认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