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71号)精神,关丽等42人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经我单位复审后,有关丽等42人符合享受技能补贴政策条件。现将符合政策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如需反映情况,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固原市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我单位对反映情况进行再次审核,若反映情况属实,将取消其享受资格。
反映电话:0954-2034252
固原市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监审:李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