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期末考试的来临,我们已然全身心沉浸于备考之中。在这紧张而充实的复习时光里,我们更应紧握诚信的明灯,在复习的道路上以非凡的毅力与不屈的斗志,迎接每一个知识的高峰与挑战。让我们以自信的姿态坚守诚信底线,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
一、诚信为根,考试之基
二、作弊之害,不可不察
作弊,不仅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更是对他人努力的不尊重。它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一是引发焦虑情绪,作弊过程中的紧张与不安会影响考生的正常发挥;二是阻碍个人成长,作弊并不能带来真正的进步,反而可能误导自己的人生方向;三是损害个人形象,一旦作弊行为被揭露,将严重损害个人声誉和信任度。
三、诚信考试,从我做起
1、 勤勉复习,厚积薄发
时间宝贵,功夫需下在平时。希望同学们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复习所学知识,为即将到来的考试做充分的准备。
2 、严于律己,坚守诚信
请每位同学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拒绝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诚信原则,让诚信之光照亮我们的校园。
3 、悦纳自我,理性面对
考试只是检验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而非定义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希望同学们能理性看待考试结果,无论成败都保持平和的心态。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让我们共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考试中展现自己的真实水平。
古人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场考试不仅是对知识掌握程度的检验,更是对道德品质的考验。让我们携手共进,以诚信为帆,以勤奋为桨,共同驶向成功的彼岸。考试在即,愿每位考生都能牢记:诚信应考,共创优良学风!
《成都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实施细则》
若考生在考试期间被认定为作弊,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该科目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根据作弊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些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特别是对于严重的作弊行为,如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集体作弊等,将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此外,若考生在考试违纪、作弊后有隐瞒、歪曲或捏造作弊事实,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的;或对有关人员(如检举揭发人员、证人及直接处理人员)威胁、恫吓或打击报复的;或再次作弊的,将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我院法学系教师党支部与青羊区司法系统第一联合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文案 | 舒有为
排版 | 李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