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极法院城关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和平解决了该案中争议较大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的问题,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过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7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制作|无极法院新媒体中心
供稿|刘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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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佳潼
审核|范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