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土地承包起纠纷 “四步”调解促和谐

民生   2024-08-07 17:27   河北  

近日,无极法院城关法庭调解成功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被告一次性支付了承包费用,原告随即撤回了诉讼,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服务宗旨与理念。

原、被告于2020年1月1日签订《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合同》,约定被告承包原告93亩土地,承包期限为4年,2023年12月31日到期。在被告承包期间,被告一直未按双方的约定给付承包费,共计拖欠原告承包费12万余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返还所承包的土地并要求支付所欠承包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亚涛、法官助理张毓珊首先认真梳理分析了案情,联系原、被告了解相关情况,并通过“听、劝、讲、促”四步循序渐进调解双方矛盾。

一“听”明案情。通过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说事情原委,让当事人完全吐露心声,以旁观者身份深入了解案件全貌,深挖矛盾症结。经过了解,被告愿意与原告续签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原告土地,但希望原告适当减少部分承包费用。二“劝”消情绪。在前期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充分尊重双方真实意愿,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从维护双方关系,打消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和为贵,促使双方当事人及时调整预期目标。三“讲”释法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前往村委会,现场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消除当事人认识误区,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解决此案。四“促”化纠纷。承办法官、法官助理进一步因势利导,对纠纷焦点一一剖析,结合案件实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促使双方作出让步,逐渐缩小双方之间的分歧。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履行及支付承包费数额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续签了承包合同,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了承包费。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更可以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双赢效果。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无极法院城关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工作韧劲高效化解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婺源法院新媒体团队


制作 | 无极法院新媒体中心

文稿 | 刘亚涛  张毓珊

图片 | 张毓珊

编辑 | 李佳潼      

审核 | 范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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