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甘肃法治报 | 男子恶意逃避执行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苏某系肃南县法院多起民事案件被告,涉案执行标的额达76万余元,在多份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苏某均未按期履行义务。在执行案件中,法官多次尝试联系苏某,但苏某恶意逃避执行。法院对苏某银行股金2万元予以扣划,再未查得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对苏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措施后,裁定终结本次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积极开展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苏某长期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归还其他欠款及用于个人消费,金额达160余万元。
肃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履行,而采取更换联系方式,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微信进行高奢消费,隐瞒、转移财产等手段拒不执行,多次将可支配资金优先偿还其他债务的数额巨大,且在涉及其为被执行人的多起案件中均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变动情况,违反执行法院限制消费令的规定,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罪要件,且属“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肃南法院、甘肃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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