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赵渊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渊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3年4月16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南关村三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304161532
涉案标的:22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渊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案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执行到位案款10%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6-2720028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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