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检普法
拖欠物业费篇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物业催费有规定,
停水断电可不行;
维权途径要合法,
起诉仲裁都可行。
前言
故事举例
张某认为物业服务太差,连续多年拒交物业费。物业拆了张某家的水表,不再供水。张某把物业起诉了。最终,法院判决物业重新为张某安装水表,恢复供水。
法律规定,即使住户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不能通过停水断电等方式催收。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社区公约约定可以停水断电呢?这种约定本身也是违法的,不过,物业可以通过起诉或者仲裁来收取物业费。
所以说,物业给张某停水断电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来 源: 赛检融媒
编 辑: 张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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