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环境部的组织结构进行了重新安排、合并和改组,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下属的 26 个单位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属的 27 个单位合并为 30 个单位。司法部副部长邓黄莺表示,这是精简重点最多的部委之一。
副总理陈红河强调,农业与环境部的职能和任务必须更新新的规定和管理理念 - 图片:VGP/Hai Minh
合并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精简重点部门
2月4日下午,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农业与环境部(农业部与环境部合并后的新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法令草案的报告并提出意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以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
根据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的报告,正在紧急、认真地制定规范农业和环境部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法令草案(法令草案)。;确保法律文件体系的合宪性、合法性和一致性。
农业和环境部是一个多部门、多领域的部委,确保合并后该部立即投入运作,平稳、连续地运行,不存在任何法律空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导委员会和政府指导委员会关于总结第18-NQ/TW号决议执行情况的观点、目标、原则和方向;适合国家国情和未来任务的要求;坚持继承与稳定、创新与发展相统一,确保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全面性、同步性、经常性、连续性。
此外,农业与环境部继续注重宏观管理,加强权力下放,推动对政策和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控制。在农业与环境部的国家管理下,
因此,农业和环境部履行目前分配给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以及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的政府管理职能。
具体而言,履行以下方面的国家管理职能:农业;林业;盐业;海鲜;灌溉;防灾;农村发展;土地;水资源;地质和矿物;环境; 水文气象学;气候变化;测绘;遥感;海洋、岛屿资源综合管理及环境保护;国家管理部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服务。
农业与环境部组织结构进行了重新安排、合并和改组,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下属的26个单位、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属的27个单位合并为30个单位。
司法部副部长邓黄莺表示,这是精简重点最多的部委之一。
人员安排与机构安排同步进行。
人员安排与组织机构调整同步进行,结合合并后新部委人员、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高,确保人员稳定、合理、适当。人员能力、资历、工作优势与本单位岗位职责的匹配,同时注意按规定落实人事政策。
会上,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环境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等部委领导基本同意法令草案内容,同时对一些关于减贫和管理。农村清洁水项目管理、农业和环境部部分单位专项财政及收入机制……
副总理指出,农业与环境部必须制定非常明确的任务和职能,以满足推动绿色转型进程、保护环境和实施战略的实际要求和需求。转型可持续、多用途的农业经济确保粮食安全...... - 图片:VGP/Hai Minh
紧急制定标准、职称、职位和工作
会议结束时,副总理陈红河强调,该法令草案不仅机械地汇总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职能、任务和权限的两项法令的内容,而且还需要更新,补充新的法律法规,新的关于土地、资源、环境、农业的管理思路……
副总理重申“不将一份工作分配给两个人”的原则,并要求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与司法部、内政部和政府办公室协调,审查法律赋予政府规定与农业和环境部管理领域相关的职能、任务和权力,不得重叠或空白。
副总理指出,农业与环境部必须制定非常明确的任务和职能,以满足推动绿色转型进程的实际要求和需求,优先保护环境、经济和社会活动,实施可持续和多边的目的实现农业经济转型、保障粮食安全等。
副总理表示,农业和环境部的组织机构必须基于对所分配职能和任务的审查;同时,要解决好各部委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国家管理机构与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的国家管理职责交叉重复问题。
副总理指出:“同志们还需要紧急制定适合各部门、各办公室工作的标准、职称、职位和工作。”
副总理还就关于不再隶属于农业和环境部的若干公共服务单位的过渡活动规章提案发表了意见;金融机制,特定领域收入(兽医,畜牧业,种植,植物保护,农业,林业和渔业产品质量管理);接受劳动荣军社会部的扶贫任务。
副总理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领导尽快消化、完善法令草案,提交政府审议,以便在全国大选结束后立即公布施行。大会发布决议,决定成立农业和环境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合并后的新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