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完善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特别是在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运作...
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我们党日益认识到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重要性和作用。社会主义政权的本质是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
越南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体现了人类的普世民主价值,而且体现了文化特征中的民主价值以及民族历史上建国卫国的传统。越南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尊重和确保人权、公民权利、人民当家作主,关系到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代议民主和直接民主逐步完善;在2013年宪法第二章中全面制度化国际人权公约中有关人权的内容;建立健全基层民主法制,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发挥人民群众在参与党的建设、国家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主动作用,为推进人民当家作主进程作出积极贡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机关的职责、报告、问责以及受理民意等作出了规定,这些在2022年《基层民主实施法》中得到充分体现。
社会主义民主在诸多领域不断推进。经济民主日益扩大,对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产生积极作用。政治民主取得重要进展,体现在选举产生民选机构和国会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出的职务进行信任、不信任投票或批准;在国会、各级人民议会活动质量、人民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的讨论、新闻活动等方面……在代表选举中,在第十五届国会(任期 2021-2026 年)中,国会女性代表共有151名,占比30.26%,为历届最高。
维护和保障人权与公民权利的实践取得了许多令人鼓舞的成果,在发展经济、保障社会保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消除饥饿与贫困等方面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减贫、妇女和儿童权利、囚犯权利、处境困难者的权利。毛巾等。
本着“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精神,可持续减贫解决方案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贫困发生率下降1个百分点,至1.93%;幸福指数上升11位,排名第54/143。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短时间内,已筹集资金6万多亿越南盾用于拆除临时房屋和危房运动。
据计划投资部估计,2024年,经济增长预计将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7%以上(超过既定的6-6.5%的国内生产总值目标),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高增长率国家之一。地区和世界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稳定,通胀率控制在4%以下,经济增长得到促进,经济主要平衡得到保证。预算赤字、公共债务、政府债务、外债均低于允许目标。货币市场和汇率基本稳定,利率较2023年继续呈下降趋势。2024年越南国家品牌价值将达到5070亿美元,排名第32/193,较2023年上升1级。
国家机器的组织和运行日益民主化、务实化、高效化。
关于国会,可以肯定的是,国会的组织和运作已明显创新,形式主义减少,运作日益民主、务实和有效。
立法活动不断推进,制定、修改了一批法律文件;监督活动重点关注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法情况,审议、决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和其他项目,国家重点工程质量和内容不断提升。
第十五届国会执政以来,会议通过了大量法律和决议(60余件),其中包括许多重要的法律和决议。这些文件不仅旨在解决多年来存在的不足,也有助于提高经济社会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对于政府而言,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政府始终“贴近实际,及时回应问题,本着‘敢想、敢做、敢闯、造福人民’的精神”。.总则”,“说到就要做到,承诺了就要做到;“干什么都要有成效”,“党指示了,政府同意了,国会同意了,我们只谈干,不谈退缩”。
因此,2024年,政府“组织了9次有关法律主题的政府会议;提请国会批准37部法律和决议;提出意见并批准了30项法律草案和决议,其中包括投资计划和金融领域3项重要法律草案”;与此同时,政府“削减和简化了3000多项商业法规;将700项行政手续下放至地方;新增网上公共服务项目近1800项,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上公共服务项目达到4400项”。
特别是“所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充分体现了苏林总书记指导下的立法工作创新思维精神,确保简洁、清晰、易懂;及时破解困难障碍和体制机制瓶颈,激发一切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一结果体现了国会、政府、相关机构和组织在建立和完善机构方面的高度决心、巨大努力、有力行动以及效力和效率;继续肯定国民议会与政府之间日益有效和密切的协调”。
然而,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27-NQ/TW号决议也指出了仍然存在的局限性,如:“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局限性,缺点,不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发展、管理和保卫工作要求的方面。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尚未得到充分和令人信服的讨论;国家机器和法律体系还存在一些缺陷,不适应现实要求。
同步解决方案
为了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继续具体化、制度化、完善和落实好 “党领导、国家掌握”的 机制和“人民知道、群众议事,群众做事,群众检查,群众监督,群众受益”。党的一切方针政策、国家的一切政策法律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充分发挥人民的主动性、主动性、创造性。
因此,全党、全民、全军始终深入领会和认真执行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第27-NQ/TW号决议“关于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根本利益”。新时期依法治国”。
特别是注重不断创新党的领导方式,保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发挥管理中的责任感、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性、效率性,加强管理中国家治理。特别是要根据国家实际,按照“精干、精简、强大、精干、高效、效能”的方向完善国家机器,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同时,更加明确从中央到基层党的领导机关对同级政府活动的领导权限;按照决议、党章、宪法和法律,创新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方式。
同时,切实履行社会民主主义的职责。增强法治国家的有效性和严密性。在建设和完善法治国家、加强党性建设的背景下,实行民主政治,必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道德建设。强国不在于党强,也不在于国家弱”。更好地为祖国和人民服务。加强党和国家关系的法治化(尊重宪法和法律)。按照日益建设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方向加强和完善法制工作。
总之,建立和完善在党领导下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历史的需要和人民的选择;因此,必须全面同步完善法制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统一国家机器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机构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实行分工和密切配合;加强权力控制;推进行政改革、司法改革;建设一支精干、廉洁的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和公共服务人员队伍;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势力,为国家进入新时代、民族崛起时代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