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实案,正式名称为台湾地区军队事组织及兵力调整规划案,是台湾地区在台湾于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间所推动的裁军法案,以“精简高层、充实基层”为目标,故称为精实案。这是由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兼三军统帅李登辉强力要求下,由时任参谋总长刘和谦上将与罗本立上将推动,交由国防部负责执行,后续推行精进案。在台湾地区军队历次兵力与组织变革改动中,影响层面最广,各界学者至今评价仍争论不一。
历史背景
公元1979年1月1日,美国政府正式宣布与台湾地方政府断交、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建交。国际外交政治局势出现变化,使台湾地方政府的大陆政策与战略思想,开始确定由反攻大陆的攻势作战为主转变为以固守台澎金马地区的守势防卫作战为主。因此,规模庞大且装备老旧的国军部队兵力遭到检讨,出身海军的参谋总长宋长志上将开始推动一系列的国军兵力整编与调动计划。整编计划规模较大者为“陆精专案”,于公元1978年开始规划,公元1979年2月24日奉国防部《台(六十八)昌映字第三四七号令》核定陆精专案改组整编,自1980年开始实施。至1989年间,计有陆精一至六号专案,以调整陆军师级兵力结构为主。
1988年,时任台湾地方政府领导人蒋经国逝世、由时任台湾地方政府副领导人李登辉继任台湾地方政府领导人后,决定排除军中反对派声浪(时任参谋总长郝柏村上将,出身陆军),推行国军兵力改革。1991年,台湾地方政府领导人李登辉找来海军退役上将刘和谦担任参谋总长。刘和谦先是正式提出了“十年兵力整建规划”(精实案的前身)。后来又正式提出搬迁高司组织单位地址与整编合并相关组织单位的“中原专案”(后称为“博爱专案”)。1993年,刘和谦再推出较温和的“第二次十年兵力整建规划”,然而国军中高阶军官对于裁减将官员额的反弹声浪相当大,以至于最后各项改革都只徒具形式,并在刘和谦卸任之后无疾而终。
1995年,出身陆军的罗本立上将接任参谋总长。罗本立将刘和谦任内的两规划案合并修改,时程缩短,幅度缩小,提出新的规划案,命名为“国军军事组织及兵力调整规划案”,以“精简高层,充实基层”为目标,因此常被称为“精实案”。这个规划案在送交台湾地区立法院三读通过后,于199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
详细规划
构想
减并高层单位、简化作业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配合新的武器装备,调整部队结构与指挥层级,朝联合作战方向发展。
贯彻“精简高层、充实基层”政策。
预定期程
依据《立法院第二届第二会期外交国防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录》所载,概分为三阶段:
1994-1996年:三军编制合理化,提高基层员额编现比,以80%为目标。
1997-1999年:调整幕僚体系,裁并功能重叠单位,配合武器采购调整。
2000-2003年:简并国防部参谋本部与三军总部,转移非军事任务于部外单位,简并军事院校。
实施期程
依据《立法院第三届第四会期外交国防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纪录》所载,概分为三阶段:
1997年7月1日-1998年6月30日
为“准备调适期”,不精简员额,但采“离退不补原则”。
主要内容为:
适切人事管制,并以离退不补、辅导就业、奖励疏退等方式,逐渐降低现员。
完成相关作业准则制定与策颁,以利业务职掌调整与推展。
1998年7月1日-1999年6月30日
为“组织简并期”,各单位依照核定人数精简1/3。
主要内容为:
按计划以渐进方式,逐步执行组织简并及兵力结构调整。
精简人员在不影响个人权益下,配合相关政策法令办理疏退。
1999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
达成精简目标,国军总兵力调降为四十万。
完成业务职掌调整,并依新订作业准则运作。
评价
1.在检讨部队存续时,受到三军各军种本位主义角力,与该单位历年绩效、上级额定裁减员数配置等因素的牵制,最后形成了妥协下的齐头式裁军,完全不按照单位的任务特性来考虑,使得国军的战力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2. 由于员额一次删减太大,造成义务役役男入营大塞车,出国、就业、升学等都有困扰,即使规划了各项替代役仍引起不满,所以将役男役期大幅缩短,以抒解压力;但也由于役男役期太短,在未熟悉武器装备训练后便已退伍,于是之后又提出了募兵制,结果人事维持费依然居高不下。所以精实案后再推出了“精进案”与“精粹案”等裁军计划,以期压低人事维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