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22次,江西两名90后获刑5年!

政务   2024-10-21 22:40   江西  





贩卖毒品
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一种罪行
全南2名“90”后却铤而走险
以为走上了“暴富”路
结果……


2023年10月下旬,被告人李某曹某两人在谋划“挣钱路子”时,将主意打到了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上,被暴利冲昏了头脑的二人一拍即合,前往外省购买依托咪酯粉末、空烟弹及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成品到全南出售
短短十几天,李某曹某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卖给陈某、钟某等人共计二十二次,非法获利共17168元


2024年3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曹某犯贩卖毒品罪向全南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曹某多次向多人贩卖含依依托咪酯电子烟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曹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李某、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缴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被告人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第一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四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小编提醒您
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毒!
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源:全南县人民法院

编辑:余政宣

校稿:郑 

审核:晏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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