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一旅店老板被行政拘留!

政务   2024-10-23 22:10   江西  





旅店业属于特种行业

必须要到公安机关办理

特种行业许可证方可营业

近期

余江一旅店老板因擅自经营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旅店被依法取缔

案 件 经 过

近日,治安大队联合邓埠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店案,店主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0月18日,邓埠派出所在对辖区旅店开展检查工作时发现,位于世纪名苑小区门口的世纪品臣酒店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在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私自开启封条重新营业。邓埠派出所立即依法传唤世纪品臣酒店经营管理负责人何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何某对自己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店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对世纪品臣酒店予以取缔。

无证经营旅馆安全隐患诸多

对社会治安稳定会造成潜在的危害

请广大旅业经营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触碰法律底线

如遇“黑民宿”“黑旅馆”等非法经营场所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查严处


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来源:余江公安

编辑:余政宣

校稿:郑 

审核:晏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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