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市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7.9%,位列全省第三;PM2.5平均浓度为22.3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三。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9%,位列全省第二;PM2.5平均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连续4年位列全省第一。”12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2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截至11月底,市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7.9%,位列全省第三;PM2.5平均浓度为22.3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三。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9%,位列全省第二;PM2.5平均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连续4年位列全省第一。”12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2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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