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由市安办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联合成立4个督查小组,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178个长期停工停产及废弃矿井(硐)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严格按照废弃矿井(硐)封堵及验收标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要求,各相关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要明确管理责任,对封堵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废弃矿井(硐)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废弃矿井(硐)封堵专项整治行动,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矿山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常态化抓好相关风险点、隐患点的排查处置。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全面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扎实抓好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